重磅: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
为进一步规范饮料生产许可活动,加强饮料质量安全监管,3月31日晚,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《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2017版)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审查细则》),公开征求意见。
新的《审查细则》依旧沿用2006版的7个审证单元,包括瓶(桶)装饮用水、碳酸饮料(汽水)、茶(类)饮料、果蔬汁类及其饮料、蛋白饮料、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。其生产许可类别编号分别为0601-0607
在瓶(桶)装饮用水类中,为适应新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,《审查细则》将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许分为两类,即饮用天然矿泉水和包装饮用水。其中饮用纯净水、饮用天然泉水、饮用天然水、其他饮用水均属包装饮用水。
同时,新的《审查细则》指出,根据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(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)规定,拟淘汰生产能力150瓶/分钟以下(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)的碳酸饮料生产线;限制浓缩苹果汁生产线。
与2006版审查细则相比,新版《审查细则》进一步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,细分了审证单元中涵盖的品类,为规范饮料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提供了技术支撑,以确保饮料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到位。